东莞塑胶制品厂注塑/移印废气处理工程(二级活性炭吸附工艺)
东莞市塑胶制品行业发达,涵盖注塑、吹塑、吸塑、移印、丝印等工序,是东莞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。这些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含非甲烷总烃、苯系物的有机废气,具有风量适中、浓度不高、间歇排放的特点,若直接排放,不仅污染车间环境和周边大气,还会危害操作人员健康,同时违反环保排放相关规定。启绿环保针对东莞塑胶企业特点,采用"集气罩收集+二级活性炭吸附"组合处理工艺,为中小型塑胶企业提供经济、达标的废气治理方案。
一、塑胶企业废气来源及危害
东莞塑胶制品企业废气主要来源于注塑成型工序(塑料受热分解产生的单体气体)、移印/丝印工序(油墨挥发)、烘干工序以及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。废气中主要含有非甲烷总烃、苯、甲苯、二甲苯、乙酸乙酯等挥发性有机物,以及少量颗粒物。
这些废气物质多具有刺激性气味,长期接触可导致人体神经系统损害。东莞大气环境研究显示,芳香烃是当地VOCs的主要组分,对臭氧生成潜势贡献最大。塑胶企业多位于村级工业园,与居民区距离较近,废气异味易引发投诉。此外,注塑废气中的单体物质在车间内积聚,影响操作人员的工作环境。
二、塑胶企业废气处理工艺
针对东莞中小型塑胶制品企业投资预算有限、环保要求严格的现状,启绿环保采用的治理工艺为:注塑机、移印机等产气点产生的废气经专用集气罩收集后,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串联吸附VOCs和异味,最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。
三、塑胶企业废气处理工艺说明

首先,在每台注塑机的出模口、移印工作台、烘干箱等产气点设置密闭集气罩。根据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技术帮扶要求,集气罩应贴近产气点并加装软帘,确保废气收集风速达标,收集率可达90%以上。
收集后的废气经管道汇总,首先进入一级活性炭吸附箱。废气通过填充有高效蜂窝活性炭的吸附层时,大部分VOCs被活性炭吸附捕获。蜂窝活性炭具有比表面积大、风阻低的特点,适合大风量工况。
经一级吸附后的废气中残余VOCs浓度降低,再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箱进行深度净化。二级吸附可有效去除一级穿透的微量VOCs和异味物质,两级串联设计延长了单级活性炭饱和周期,提高了整体吸附效率,VOCs总去除率可达90%以上。
经二级吸附处理后的净化气体,经风机加压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。排放浓度需满足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31572-2015)及广东省《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DB44/2367-2022)要求。活性炭饱和后定期更换,更换周期根据生产强度和废气浓度确定,饱和活性炭按危废要求合规处置。
四、塑胶企业废气处理工程优势
1、投资经济适中:设备投资较催化燃烧等工艺大幅降低,适合中小塑胶企业预算。
2、净化效果达标:两级串联吸附,VOCs去除率90%以上,处理后废气无异味,可满足东莞环保验收要求。
3、操作简便:设备结构简洁,日常只需定期检查风机运行和更换活性炭,企业员工经简单培训即可操作。
4、运行成本可控:两级吸附延长单批次活性炭使用寿命,减少更换频率,综合运行费用较低。
5、占地面积小:设备结构紧凑,适用于厂房空间受限的村级工业园企业改造项目。
6、符合东莞政策:针对东莞对涉VOCs企业的监管要求,工艺设计可满足环保日常检查和监督性监测。
五、塑胶企业废气处理工程案例


东莞xx有限公司位于东城街道,主要从事塑胶制品、硅胶制品生产。项目配套建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,处理风量22000m³/h,集气罩收集效率≥90%。2026年2月调试结果显示,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符合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31572-2015)特别排放限值,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广东省地标要求,臭气浓度符合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,全厂VOCs排放总量≤0.0755吨/年。如果您有塑胶企业废气治理需求,欢迎联系启绿环保 137-1272-5152 咨询。